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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经济的并进需求与关键举措
2022-02-27 16:33:00

21世纪初,中美以及经合组织(OECD)主要国家分别从后工业化时代进入了信息经济时代。近二十年来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口径统计,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正在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得到了各地政府高度重视。京津冀、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川渝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40%甚至达到55%的较高目标。但是目前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应因地制宜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笔者建议发展数字经济,需引导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调并进,充分发挥数字化转型、数据资产化、数字账户和数字金融的“抓手”作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协调并进

数字经济可以理解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国内核算的数字产业主要包括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这两部分。产业数字化是指将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产出进行数字化处理,核心是对生产、分配、消费、投资等活动产生的价值进行数字化表达。换言之,这是数字化技术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应用,是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并非所有商业活动都能够进行数字化处理,但很多已经具备网络经济特征的经济活动可以跳过传统产业形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如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采用新的数字化工具,直接在更高效的数字经济生态里经营。数字产业化是直接将数据转化成财富和资产的新经济形态,一般是指原生的数字化企业及其所进行的经济活动。数据已经成为创造和捕获价值的新经济资源,以数据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得到了应用。比如,消费者的行为数据已经成为企业精准营销的“宝矿”,利用这些数据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大大提高了销售效率和效果。

各个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状况不均衡,珠三角、京津冀和长三角的产业数字化发展最为领先。传统产业为主的地区应将主要力量放在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上,而一些互联网经济有较好基础的省市,可以继续扩大在数字产业化方面的优势。传统产业和新经济都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应“两条腿”一起走,稳步协调推进。所有地区都应重视数字化产业人才的培育。

加快数字化转型,探索数据资产化

数字经济需要数字金融的支持。人民银行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重点解决了数字金融的基础设施和标准问题。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正在创造越来越多的价值,变成了财富和资产。但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需要确权,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对这些财富和资产的确权,使得数据成为产权明晰的资产,并投入再生产。我们应该更好地利用区块链技术的这个特点进行数据资产化,将构建数据资产市场作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数字资产层面可考虑探索两类区块链通证的使用场景:实用类通证大多与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挂钩,其定价基于这部分产品或服务价值;证券类通证以某种权益或特定金融资产作为支撑,如公司股权、债权、知识产权、信托份额,甚至房地产、基金份额、艺术品、黄金珠宝、收益权、积分等,都可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区块链上的数字化加密权益凭证。证券类通证和股票、债券有区别。例如,证券类通证不像股票、债券存在一个中央清算公司,而是放在区块链的电子账户里。其安全性由区块链技术而不是由一个中心化的机构保证,而且存储和流通的成本比股票、债券低,给用户或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收益。并且,证券类通证参与利润分红的周期更灵活,甚至可以做到每天分配收益。

这两种通证本质上属于数字资产。借助实用类通证可以将一部分传统经济活动和所有资产转变为数字形态,使其成为数字资产。这些数字资产和传统经济中的产品、服务和资产类似,在流通中能不断产生价值,也与参与者的活跃程度正相关。实用类通证具有更公开、更透明、责权利清晰等特征,能够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使得一些在传统经济生态里很难推进的活动,可以在区块链经济生态里顺利开展。为了避免实用类通证由于市场投机炒作而带来的负外部性,可以先限定使用范围,仅用于身份验证、确权、记账、记录和流转功能,而不得用于融资和在这个区块链经济体之外流通。

要在企业层面进行数据资产化处理,必须先推进全行业经营数字化管理,推动数据加速渗透和应用于传统产业,催生新业态与新模式。在制造业领域,要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在设计、工艺、生产、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应用工业大数据,提高工业智能化水平;在服务业领域,加快打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互联互通以及基于商业的有偿共享,让更多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探索客户细分、风险防控、信用评价等应用,加快业务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此外,应探索数据交易、数据租赁等新模式、新业态。

打造数字账户,创建数字金融体系

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推进必然会形成大量的数字资产。毫无疑问,就像实体经济离不开金融市场支持,数字经济也需要配备一个高效的数字金融体系。这个体系的最底层结构是用户的数字账户,用作数字钱包、数字资产存放和流通载体以及数字经济行为的记录载体。随着数字人民币标准完善和应用程序(APP)加快推广,可以基于数字人民币创设个人和企业的数字账户。

数字资产的种类很多,如个人数据、数据产品等,证券类通证也将成为主要数字资产。它本质上是一种区块链通证形态的证券,持有者不局限于投资者和经营者,还可以包括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作为一种证券,其发行(STO)和流通,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在监管之下进行。这种资产化方式比现有资产证券化的做法更有优势。STO可以24小时交易,流动深度和广度都更大,STO为企业合法合规的发行通证进行融资提供了新途径。STO为解决传统金融市场融资成本高、准入门槛高、手续繁琐、耗时周期长、灵活度透明度低等诸多不足找到了新出路。将资产转换为区块链系统上的证券类通证之后,资产的透明度和流动性大大提高,在很多环节采用智能合约,可以自动地交易、分配收益、计算资产价格,极大降低了融资时间和成本,给投资者带来了更高收益。

为了防范出现数字金融市场监管真空地带,可以基于数字人民币探索区块链通证应用,搭建数据交易市场和数字证券市场。由于数字人民币和通证在区块链技术上是同构的,因而可以双向实现兼容和交易透明公开,将监管内置于交易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在维护金融稳定的前提下,对基于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金融创新,我国监管机构应该保持开放态度,稳步推进区块链金融创新,制定切合国情的监管制度,抢占数字经济先机。

发挥有为政府的重要作用

在数字经济社会,政府仍是规则的制订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同时,应积极主动地发挥创新引领者的作用。有研究发现,技术投资对经济的全面影响远远超出投资者的直接收益。过去三十年中,全球数字投资每增长1美元可以撬动GDP增加20美元。数字经济的贡献远超传统经济部门。在助推数字经济方面,政府大有可为。

政府首先要做的是以身作则,大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让信息多跑路,人民少跑腿”。打破数据孤岛,先从政务数据开始。这方面,珠三角的领先优势明显,京津冀排在第二名,长三角位列第三,成渝城市群紧随其后。以广东的“粤省事”为例,截至2020年6月,已有6291万实名注册用户,实现1226项高频民生事项集成在移动指尖办理,83%的事项零跑动。

其次,由于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非常明显,容易在局部形成极化现象。政府维持市场公平竞争,打破垄断的责任更加重大。数据不仅仅是生产要素,也是商品和资产,需要像其他商品一样流通和进行生产加工。目前,我们需要加快探索建立公平高效的数据交易市场和数据资产市场,政府不仅要提供政策和法规供给,还要做好监管。而且政府要大力推动打破产业间和企业间的数据信息阻隔,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

再次,政府作为市政建设和管理者,应大力组织和推动数字新基建,如第五代通信技术(5G)网络、数据中心、区块链网络等,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数字经济的营商环境。这项工作可以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和实施。要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各地区的信息化基础不同,许多地区需要先加强宽带网络、移动系统、区块链网络节点、物联网及数据中心等方面的建设,这是数字经济必不可少的硬件条件。同时,要改变传统的家长式管理思维,提高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引进数字化技术减少人工干预,有助于降低营商的社会成本。

最后要强调的是政府借力数字技术,推进经济“双循环”,在引导数字经济需求的同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在国际上努力获得数字经济话语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经生效,这是目前世界最大的自贸区,涵盖22亿消费者,经济总量约占全球GDP的30%,进出口总金额超过10万亿美元。2019年,中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规模达6683亿美元,约占中国出口总额27%,进口额达7588亿美元,约占进口总额37%。在缔约成员国中,中国是最大的数字经济体,韩国、日本的工业数字经济发展迅速,韩国、新西兰、日本的农业数字经济程度较高,表明RCEP具备搭建数字经济联合体的雄厚基础,有足够多的成员国可以作为关键节点,形成一张从北到南,覆盖太平洋的数字经济网络。中国应发挥领导作用,各地政府加快数据节点建设,将电子商务和进出口贸易的数据互联作为推进的抓手,积极搭建进出口贸易的数字平台,诸如深圳这样的数字化先锋城市,2019年数字经济的规模达到2.78万亿元人民币,位居中国全部大中城市之首,要力争发展成为亚洲数字经济体的中心城市。